在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黄河、李应国、严建湘等提交了“关于加强我市消防工作的建议”。该建议指出,长沙市消防装备落后,公共消防栓数量不足。
消防部队除了防火、灭火外,还担负地震、建筑施工事故等18项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职责。目前,长沙配备的消防车辆仅能满足一般灭火救援的需要,离灭大火、打恶仗还有较大差距。全市高层建筑近5000栋,大型地下建筑600多处,大型公众聚集场所3500多家,特别是城市轻轨、过江隧道、地铁等重大工程都已开工建设,但登高消防车不多,最大举升高度只有54米,多功能抢险救援车、路轨两用车等特种车辆装备严重短缺。
昨日,有关部门在会上建议,建立消防装备更新换代长效机制。每年由财政专项预算装备建设经费,由市发改委、财政核定必须更新换代的装备数量,然后由市采购中心集中采购,交由消防部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