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消防车通道标识规范》中提到了消防车通道标识的具体要求规范,但是对于消防通道的其他要求还有什么呢?今天山东消防车厂家就为大家整理消防车通道设置规范标准:
一、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0m。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220m时,应设置穿越建筑物的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二、高层民用建筑,高层厂房,占地面积大于3000㎡的商店建筑、展览建筑等单、多层公共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0㎡的甲、乙、丙类厂房和占地面积大于1500㎡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的,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高层住宅建筑和山坡地或河道边临空建造的高层民用建筑,可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该长边所在建筑立面应为消防车登高操作面。
三、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内院或天井的短边长度大于24m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四、在穿过建筑物或进入建筑物内院的消防车道两侧,不应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或人员安全疏散的设施。
五、消防车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
2.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3.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4.消防车道靠建筑物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
5.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宜大于8%。
六、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m×12m;对于高层建筑,不宜小于15m×15m;供重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m×18m。
七、消防车道的路面、救援操作场地、消防车道和救援操作场地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
八、消防车道可利用城乡、厂区道路等,但该道路应满足消防车通行、转弯和停靠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