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身反光标识是我们在夜间保证行车安全的主要工具。夜间的可视距离缩短了不少,对于远处的车辆,我们非常需要车身反光标识来帮助我们确认距离等情况。那么,什么样的车身反光标识才是合格的标准的呢?我们应当怎么贴这些车身反光标识呢?这里就为大家一一解答。
一、反光膜型车身反光标识采用红、白单元相间的条状反光材料,任何一种颜色材料等连续长度不应大于450mm,也不应小于150mm,两种颜色的单元长度比例不应大于2,也不应小于0.5。
二、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宽度应从以下数值中选取:50mm、75mm、100mm,遇到某些类型的车辆无法粘贴50mm宽的车身反光标识时,可平行粘贴2条25mm宽的车身反光标识。
三、总质量不小于12000kg的货车和总质量大于3500kg的挂车,应在后部设置车身反光标识。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车辆后部宽度,其离地面的高度最低为380mm。采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不应小于0.1平方;采用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不应小于0.2平方。
四、汽车列车及长度大于等于10m的货车应在侧面设置车身反光标识。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允许中断,但每一连续段长度不应小于300mm、且包含红、白色车身反光标识材料至少各一个单元。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的总长度不应小于车长的50%,安装或粘贴长度达不到规定要求时,可采用勾勒轮廓的方法进行补偿。
五、每辆车上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总面积应小于2平方。
六、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应不被遮挡,且车辆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不应影响车辆原有照明及信号装置的性能。
七、对于油漆表面完好的,可对表面作清洁处理后将车身发光表示直接粘贴在油漆上;对于油漆已经松软、粉化的,应除去油漆、对底材作防锈处理后再粘贴车身反光标识。
八、车辆有防护装置的,防护装置上可粘贴车身反光标识。
九、车身无法粘贴车身反光标识时,应将车身反光标识材料先粘贴在衬板上,再安装到车身上。
十、车辆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应对车身反光标识的边缘进行防水处理。
十一、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技术要求:车身反光标识在逆反射性能及均匀性,耐候性能,耐盐雾腐蚀性能,抗溶剂性能,抗冲击性能,耐温性能,附着性能,耐水性能,耐弯曲性能等方面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货车及挂车 车身反光标识》(GB23254-2009)要求。
消防车整车标志和标识
消防车前部应有永久保持的消防车生产企业的商标或厂标 。后部应永久保持按《汽车产品外部标识管理办法》要求的消防车商标和型号。消防车标志还应符合GB 7258—2012中4.1的要求。消防车产品标牌应符合GB/T 18411的规定,并注明消防车使用温度范围。
消防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应分别符合GB 16735和GB 7258—2012中4.1.3的规定。
消防车车身的颜色应符合GB/T 3181中规定的R03大红色。
消防车后部和两侧面应按GB 7258—2012中要求粘贴反光标识。
消防车号牌板(架)及其位置的要求应符合GB 15741的规定。
消防车轮胎充气压力应在轮胎上方车体上标注。充气压力的单位为“kPa”,在其下方可在括号内标注“kg/c㎡“,但其字体不应大于法定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