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粉消防车分分为:贮气瓶式干粉车和燃气式干粉车,由于配备灭火剂的特殊性,主要扑救可燃和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火灾、带电设备火灾,也可以扑救一般物质的火灾。对于大型化工厂管道火灾,扑救效果尤为显著。是石油化工企业常备的消防车。
贮气瓶式干粉车:指由贮气瓶贮存的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释放的能量驱动喷射干粉的消防车。
燃气式干粉车:指由燃气发生器内产生的燃气驱动喷射干粉的消防车。
干粉消防车试验方法
6.1 试验前的准备工作
按ZBT50 003第2章的规定。
6.2 整车外观、制造及装配质量检查
检查整车外观、制造及装配质量,结果应符合5.2.10,5.2.11,5.3,5.4,5.7,5.8,5.9条的规定。
6.3 整车及消防性能试验
整车、干粉喷射系统的性能试验方法,按GB 7956第3章有关规定进行,结果应符合5.2.3,5.2.5,5.2.7,5.3.1,5.5.1条的规定
6.4 运行安全试验 按GB 7258规定进行,其结果应符合5.2.1条的规定。6.5 制动性能试验
6.5.1 行驶制动性能试验,按JB 3689规定进行,其结果应符合5.2.1条的规定。
6.5.2 驻车制动性能试验,按JB 4020规定进行,其结果应符合5.2.6.2条的规定。
6.6 可靠性试验 按GB 7956第3.6条规定进行,行驶里程、道路类型及里程分配按表3规定,结果应符合2.8条的规定。
6.7 室内噪声的测试
室内噪声的测试方法,按GB 1496规定进行,其结果应符合5.2.9条的规定。
6.8 乘员室、车厢(含罐体)对底盘纵向中心平面的测量
按GB 1334第3.15条规定进行,其结果应符合5.2.10.8条的规定。
6.9 承压零部件的水压强度试验
将被试零部件固定在试验台上,注满清水,不得有残留空气,并缓慢升压至规定的试验压力,保持3 min,结果应符合5.5.2.7,5.5.4.4,5.5.5.3条的规定。
6.10 干粉系统气密性试验
6.10.1 干粉系统气密性试验的安全措施,应按GBl50第10.9.5.1条的规定。
6.10.2 高压管路气密性试验
关闭减压阀进口(或出口)端的球阀,向高压管路充气缓慢升压至规定的试验压力,保持5min,同时观察压力表,结果应符合5.5.2.1条的规定。
6.10.3 干粉喷射系统气密性试验
关闭干粉炮、喷射系统的放气、吹扫出粉阀门,打开充气阀向罐内充气,缓慢升压至规定的试验压力,保持10min,结果应符合5.5.2.2条的规定。
6.10.4 气瓶阀与贮气瓶气密性试验
气瓶阀与贮气瓶装配后经充气,缓慢升压至设计压力后浸入水中,部件最高点距水面垂直距离不小于50mm,保持5min,结果应符合5.5.2.5条的规定。
6.11 干粉喷射系统操作试验
在进行6.10.2,6.10.3条试验时,检查气控操作系统的动作,结果应符合5.5.2.8条的规定。
6.12 干粉罐、发生器受压壳体静水压强度试验
试验压力、试验液体、试验温度及试验方法,按GB 150第10.9.4条的规定;试验用的压力表按GB 150第10.9.2条的规定,结果应符合5.5.3.6,5.5.5.2条的规定。
6.13 发生器受压壳体爆破试验
将发生器受压壳体固定在试验台上,注满清水,不得有残留空气,缓慢升压至水压试验压力,保持30s,再缓慢升压,直至爆破,结果应符合5.5.5.3条的规定。
6.14 发生器振动试验
将发生器固定在试验台上,按下列条件进行试验:
a.频率 40Hz; b.振幅1 mm; c.时间2h; d.方向X、Y、Z。 结果应符合5.5.5.4条的规定。
6.15 发生器冲击试验
将发生器固定在试验台上,按下列条件进行试验;
a.力n速度30g;
b.频率1~3次/
c.方向 X、Y、Z。
在X、Y、Z三个方向上各冲击2次,结果应符合5.5.5.5条的规定。
6.16 发生器内弹道性能试验
将发生器固定在试验台上,点燃发生器,测定发生器的点火压力,平衡压力及工作时间,并绘出曲线,结果应符合5.5.5.6条的规定。
6.17 充气时间测定
6.17.1 贮气瓶式干粉车充气时间的测定,按GB 7956第3.6.3条规定进行。结果应符合2.4.2条的规定
6.17.2 燃气式干粉车充气时间的测定,以点燃发生器(按下按钮时间起)向罐内充气,同时观察压力表至罐内达到最高工作压力时止,结果应符合GB 7956第2.4.2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