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永久性消防器材检查档案。对各种消防设施、器材的数量,设置位置状况都要详细登记。
二、建立永久性检查,维护记录。
三、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每月大检一次。
四、及时对失效、损坏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换。少数量维修不超过三天,较大数量维修更换由消防管理人向消防安全负责人提交报告。
五、未经消防管理人员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或变更摆放位置。
六、故意毁坏消防设施或器材的行为要严肃处理,除赔偿罚款以外,要追究行政责任乃至法律责任。
(一)人员配备
1.基本要求。单位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应满足单位灭火应急处置“1分钟响应启动、3分钟到场扑救、5分钟协同作战”的要求。
2.岗位设置。单位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值班员、消防员等岗位,设有消控室的单位应设消控室操作员,配有消防车辆的单位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可根据单位微型消防站的规模设置班(组)长等岗位。站长一般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担任。
3.分组编排。一级微型消防站每班次在岗人员不应少于4人。其中,能到场参与火灾扑救的在岗人员不应少于3人;二级微型消防站同时在岗人员不应少于3人;三级微型消防站同时在岗人员不应少于2人。
微型消防站器单位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通信、防护等器材装备,有条件的单位微型消防站可选配消防车辆,并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合理设置消防器材装备(车辆)存放点。
(三)站点设置
1.单位微型消防站选址应遵循“便于出动、全面覆盖”的原则,选择便于人员车辆出动、3分钟可到达单位任意地点的场地。生产、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尽量将单位微型消防站设置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或侧风方向。
2.单位微型消防站应设置明显标志,张贴(悬挂)“××(单位名称)微型消防站”标牌。
3.单位微型消防站应设置必要的办公设施,满足值班需求。并将组织架构、在岗人员、应急处置程序等张贴上墙。有条件的单位可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
四、主要职责
单位微型消防站应积极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灭火应急演练、消防知识宣传,达到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的要求。
(一)常态防火检查
1.单位微型消防站应制定完善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明确日常排查、火灾隐患登记、报告、督办、整改、复查等程序。
2.单位微型消防站应当安排人员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根据有关规定和单位实际,确定检查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3.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油、水、电、气的管理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重点部位值班值守情况等。
4.对防火检查巡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消除,无法当场整改的,要及时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限期消除。同时,采取管控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
5.单位微型消防站要在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结合单位实际,制作单位微型消防站活动记录本,检查巡查情况应在记录本上记录。
(二)快速灭火救援。
1.单位微型消防站应制定完善灭火应急救援行动规程和定期演练制度。
2.单位微型消防站应定期开展灭火救援器材装备和疏散逃生路线熟悉,确保器材装备完好有效、疏散逃生路线畅通。
3.单位微型消防站应按照“1分钟邻近员工先期处置、3分钟灭火战斗小组到场扑救、5分钟增援力量协同作战”的要求,制定完善灭火应急救援和疏散预案,定期开展培训授课、训练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4.“1分钟响应”程序要求:单位微型消防站值班员(消控室值班员)接到火灾报警后,应立即发出火警指令,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就近调派火灾发生地点周边员工携带简易灭火装备1分钟内到场处置,通知单位微型消防站在岗人员立即出动。同时,应向当地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
5.“3分钟处置”程序要求:单位微型消防站力量配置在达到最低配备标准的基础上,还应满足3分钟到场灭火处置的要求,确有困难的,可将保安员、巡逻员、楼层管理员等纳入微型消防站队员。在接到火警报告或调派指令后,微型消防站队员应立即就近取用灭火救援和防护装备赶赴起火地点,按应急处置程序,开展人员疏散、火灾扑救等工作。
6.“5分钟联动”程序要求:加入消防区域联防协作组织的单位微型消防站,在其它单位发生火灾后,应按照“一处着火,多点出动”的要求,根据火警信息或调派指令,携带灭火救援和防护装备赶赴起火地点协同作战。公安消防中队到场后,单位微型消防站应服从公安消防部队的统一指挥,协助开展处置。
7.灭火应急救援演练、处置情况应在单位微型消防站活动记录本上记录。
(三)有效消防宣传。
1.单位应制定完善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制度,将微型消防站作为消防宣传主要力量。
2.单位应定期向单位员工宣传消防知识,开展防火提醒提示。建立单位消防微信群,定期发送消防安全内容,发生火灾时,辅助提醒疏散。
3.单位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要开展岗前消防培训。使全体员工达到“一懂三会”要求。
4.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情况应在单位微型消防站活动记录本上记录。
五、运行机制
(一)日常管理
1.单位应制定完善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训练、保障制度。
2.单位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有关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定期开展体技能和技战术训练。
3.单位微型消防站的运行经费、队员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由单位负责。多个单位共用消控室合建微型消防站,要互相签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
4.单位微型消防站实行建设登记备案制度。单位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及时报主管公安消防部门备案(有建站要求的,报主管公安消防部门验收),由主管公安消防部门统一编号,登记相关信息。单位微型消防站人员、装备有调整的,应及时报主管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5.单位微型消防站应加强档案资料建设,有关建设情况、活动记录应及时存档。
1.单位微型消防站应制定完善值班备勤制度。
2.单位微型消防站应科学分班编组,合理安排执勤力量,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确保战斗力。
3.单位微型消防站应主动加入消防区域联防协作组织,配合做好有关活动,定期开展联勤联训。
(三)指挥调度
1.单位微型消防站应制定完善灭火救援调度指挥和通信联络程序。
2.单位微型消防站应落实专人专线值班,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值班电话不得用于与灭火救援无关的活动。
3.单位微型消防站应主动纳入公安消防部门统一调度指挥体系,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统一调度。
4.单位微型消防站应接受消防区域联防协作组织的调派,协助参与消防区域联防协作组织内其它单位的灭火应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