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出口到周边国家的消防车越来越多,因为我们生产的许多车型,非常适合于他们环境使用,受到了广大用户的一致好评,但是很多时候从购车意向开始到车到达客户手里,都需要很长周期,有的甚至半年多,就是因为车的各种原因,前面我们与大家分享过出口消防车体应做的一些处理工作,可最麻烦的就是各项手续问题所造成周期太长,这里我们有必要为大家讲解清楚,把这些手续都办理好,以提高交车的效率。
首先就是打款的问题,因为涉及到款的汇率不一样,而且到国内还要进行换算,而且人民币的况换率时刻都在换动,所以不好掌握,在这方面上都是比较伤脑筋。实际上在确定消防车车型技术参数后准备安排生产可打一部分定金,这时不考虑款的兑换问题,等车子做好后在交付消防车价格要求的余款,按最后交车时间来定最终人民币汇率,这样就不会扯上很多麻烦事。
第二合同制订,各个国家合同可能有所不同,就需要双方协议达成一致后在签署,一字都不能有错别,否则可能会产生国际合同纠纷,这里只需要把客户的要求搞清楚,因为出口到国外的车型不受我国公告所要求的限制,在不影响车的性能及违反使用要求的时候可根据客户要求签订车型合同。另外在这上面也要注明交付方式,是在我国境内交车还是到外国口岸交货等都要在合同里面清楚显示。
第三发票,在国内车辆按要求生产后只用出示整车价格就可以打发票,而外国需要做的发票需要两种方式,一种以外国文字,另一种以国内形式,都要达到要求,方便两国使用才行。
第四出口产品检验报告,在消防车出口前要做好各项性能部件的检验工作,合格后才能出口,这项可在车辆下线后就可以做好,等到出口时随时可以走。
最后就是退税的问题,因为我国出口的产品都会有退税的资金,因为有很多我国的商人到国外做生意,在开始前就需要说清楚,是那方进行退税,不要到时候在这方面产生纠分也是很麻烦的。
做出口消防车时提前做好以上所要求的内容,做到车好就走,实际上与国内产品一样,一个月都可能到达客户手里,做到更效率,使客户更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