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江南消防车快讯:有业内专家表示如果把这几个相互分离的要素在督察中结合起来的一个办法,就是“圈外举报、圈内核查”。湖北江南消防车的是严格按照特种车警车管理规定制作,据介绍,香港解决警灯、警报器和应急车道滥用问题的办法是,全城当日的使用情况均于次日公布,民众看报之后,自然立即知道自己昨日目睹的场面是否非法,而在确认非法之后,举报的热情自然会提高。如果我们也能学习这种做法,让公众参与进来共同监督警灯乱用,相信那些乱用警报者必心有忌惮,警报警灯的公信力也就不会被个别违规者抹黑。
从以上我们能够看出这个问题其实具有超出警灯、警报器和应急车道使用范畴的一般性,反映出的是督察诸要素的分离现象,需要有关部门认真探讨对待。湖北江南消防车的是严格按照特种车警车管理规定制作,现实表明,必要的制约性规定,如果没有良好的可操作性的设计配合,如果没有精心为事后追究预留出必要的空间,则规定很可能就不再成为一条实在的禁令,而可能沦为一个失之于空泛的道德号召。
而使用警灯、警报器和应急车道的,又不可能自举违法使用;旁观警笛、警报器和应急车道使用的,则无从判断其是否非法使用。
对于一般型的法规来说最终要由具体执法者实施,而这既可以让法规经由不同的案例获得细微而生动的体现,也可能使法规在执行当中受到扭曲。湖北江南消防车的是严格按照特种车警车管理规定制作,具体到警灯、警报器的滥用问题,那就有可能产生如下的现象:有资格辨别警灯、警报器和应急车道使用合法性的,很可能发现不了。
实际上对于特种车辆不得滥用警灯、警报器和应急车道,早在2004年修订的《交通法》和2006年公安部发布施行修订后的《警车管理规定》中都有明确规定。显然,这个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解决。归根结底,问题还是出在执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