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部队处置易燃易爆火灾事故能力,近日,安徽省芜湖市政府在今年划拨2440万元专项经费的基础上,批复同意再度投入420余万元购置3台特种消防车,保障全市易燃易爆场所安全。
天津“8.12”、山东淄博“8.22”爆炸事故发生后,为了深刻汲取两起爆炸事故的经验教训,芜湖消防支队迅速行动,立即对全市扑救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车辆配备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了干粉消防车和重型泡沫消防车配备不足的现状,并请求市政府再投入420万元采购1辆干粉消防车、2辆重型泡沫消防车。市委、市政府听取会后高度重视,要求财政局拿出具体意见报送政府审批,并随即批复同意财政局提出的出资420万元购置3辆特种消防车的意见。至此,政府在前期投入2440万元专项资金购置消防车的基础上,又再次投入420万元用于消防车辆建设,累计今年划拨专项经费2860万元,极大的提升了部队灭火救援力量,为维护芜湖市经济发展和消防安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消防支队将积极与财政和市招标办对接,尽快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力争早日投入执勤使用,为芜湖公共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