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8日23时许,云南省巍山县青华乡西窑村六组茶会琼家起火,火光冲天,远离水源,而且两侧民宅连片,现场情况十分危急。青华乡派出所夜巡民警发现后及时赶到,一边请求增援,一边组织疏散,发动群众开展前期灭火。十分钟后,该乡消防车赶到现场,专职消防队员王飞观察了风向,果断端起水枪,对准火点一阵扫射。在警民共同努力下,大火在半小时内被彻底扑灭。
“消防车十分钟就到了火灾现场,这在偏远乡村还是头一次。”参加救援的青华乡西窑村村委会主任字友忠颇为感慨。
这是近日在云南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云南省人大代表、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田国勇向《法制日报》记者讲述的一个真实故事。
据了解,从巍山县城区到青华乡集镇有47公里,开车至少需要一个半小时,而集镇到西窑村还要十多分钟。
“消防队在县城,等赶到这里肯定都烧光了,哪怕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到,受专业人员、救援设备等限制,灭火效果难使群众满意。现在,这种状况在云南乡(镇)村将得以改善。”青华乡派出所指导员马继新说。
田国勇介绍,为解决乡镇(街道)没有专门的消防监管力量,应对农村、社区火灾频发和小火亡人的突出问题,云南省公安厅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和行政村消防监管组织建设的通知》要求,各公安派出所整合辖区专职、志愿消防队和乡镇(街道)、村组治安防范小组等各类力量,分城市(县城镇)、建制乡、建制镇组建由公安派出所分管负责人、消防大队管片监督员、专兼职消防民警、消防协警及其他公安协警组成的消防警组,并要求在各行政村至少确定1名消防协管员,负责本行政村和村民小组消防管理工作。其中,城市(县城镇)公安派出所按辖区列管单位(场所)数量500∶1的标准配备消防协警,建制乡、建制镇公安派出所按辖区列管单位(场所)数量200∶1的标准配备消防协警;辖区有现役消防队(站)的,公安派出所消防警组主要负责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辖区没有现役消防队(站)的,消防警组负责消防监督管理和火灾扑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