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21时14分,位于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坦头镇凤凰大道路边一家隔板厂发生火灾,现场火势猛烈,严重威胁到周边厂房和居民安全。天台消防大队联合附近专职队,经过近5小时的紧急扑救,最终将大火彻底扑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当日21时14分,天台消防大队接到119指挥中心指令称:位于天台县坦头镇凤凰大道路边一家隔板厂发生火灾,现场火势猛烈,接到报警后,大队立即调派3辆消防车14名官兵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同时,调派坦头、洪畴、三合、洋头、大横5只专职队前往增援。
21时30分许,消防官兵到达现场,只见现场一片火海,烟雾缭绕。大队指挥员迅速组队进行火情侦察并发现:厂房堆放有大量木隔板,火势处在猛烈燃烧阶段并向相邻厂房蔓延,若不及时扑救后果将不堪设想。
掌握情况后,现场指挥员立即下达作战命令,第一小组负责组织灭火,出五支水枪,两支水枪正面架设水枪阵地,对火势打压;另三支水枪从后面、侧面进行堵截,并向相邻厂房进行浇水,防止火势蔓延;第二小组负责对现场进行警戒;第三小组负责供水,采用由两辆水罐消防车就近占据水源运水、不间断供水,确保水量充足。
命令下达后,官兵们耐着高温烘烤,咬牙坚持。在参战官兵的共同努力下,火场形成了南北包围、正面直攻之势,使大火始终未形成更大范围的燃烧。
火势得到控制后,根据现场情况,木材成片堆积,表面火浇灭后又从内部阴燃,且水源难以确保不间断。指挥员迅速与指挥中心联系,协调调用叉车和铲车进行协助灭火。叉车和铲车到场后,迅速投入灭火战斗中,一边将堆积的木材摊开,官兵们一边进行灭火。
31日凌晨2点05分许,经过全体参战官兵的努力,大火被彻底扑灭,在确定现场无遗留火灾隐患后,全体官兵随即整理器材归队。在此次火灾扑救过程中,未造成人员伤亡。目前,起火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