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7日09时41分,张家口市公安消防支队接到报警称,位于张家口市高新区沈家屯镇阎家屯村津张货运站一货车起火,无人员被困,请求支援。支队立即指派盛华东路中队出动一部20吨水罐消防车、一部12吨水罐消防车、5.5水罐消防车、一部抢险救援车和20名指战员赶往火灾现场,支队全勤指挥部遂行出动。
到达现场后,现场浓烟滚滚,经过侦查发现,该着火车辆是一辆物流货车,车上拉运物品为双氧水、磷酸三钠、硫酸铜、变电箱、代步电动车、牛奶等物品,车身已全部起火,火势燃烧猛烈,并蔓延至货运站南侧民房,情况十分危急。中队指挥员带领战士迅速展开单干线两支水枪对大火实施扑救,一支水枪从东侧对大火进行控制,防止火势蔓延;另一支水枪从西侧对大火进行扑救。12吨水罐消防车与20吨水罐消防车对5.5吨水罐消防车进行循环供水,保证前方用水不间断。器材车组织警戒小组利用警戒带对现场进行警戒。经过中队官兵1个多小时的奋力扑救,11时08分,大火被成功扑灭。
随后,参战官兵对火灾现场进行了仔细排查,在确认没有复燃的情况下收整器材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