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供消防车停留的空地,其坡度不宜大于3% 。
2、消防车道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
3、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它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0m×12.0m;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0m×18.0m。
4、消防车道路面、扑救作业场地及其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
5、消防车道可利用交通道路,但应满足消防车通行与停靠的要求。